提高建筑節能標準。印發《“十三五”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》。組織開展建筑節能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專項檢查。開展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應用、建筑環境全文強制標準研編及嚴寒、寒冷地區城鎮新建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修訂。推動重點區域城市及建筑門窗等關鍵部位提高建筑節能標準。推進超低能耗建筑試點。
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。落實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要求,對既有居住建筑進行節能改造,并探索以建筑節能改造為重點,適老化改造、建筑功能提升及居住環境整治同步實施的綜合改造模式。加強公共建筑能耗動態監測平臺建設,加大城市級平臺建設力度。推動一批城市制定發布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。推進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建設,開展公共建筑電力需求側管理試點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綠色校園建設指導意見并開展試點。
推廣綠色建筑及綠色建材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綠色信貸支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意見。推動有條件地區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。強化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質量管理,研究建立綠色建筑第三方評價機構誠信體系。研究制(修)訂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技術要點及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。開展年度綠色建筑創新獎評審。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工作,編制《綠色建材評價分類目錄》和以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為重點的綠色建材評價技術導則。研究制定綠色建筑、裝配式建筑應用綠色建材的相關要求和政策措施,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。
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。積極利用太陽能、淺層地熱能、空氣熱能等解決建筑取暖需求,推行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。配合做好“余熱暖民”工程。加快中央財政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驗收,強化相關政策、標準、技術、產品等方面的示范成果總結。推動農村地區被動式太陽能房建設。